法律问答
我想和丈夫
离婚
,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得到离婚协议书
离婚
2020-07-21 15: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
同居
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两人到民政局办理,携带好两人的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时起草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好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婚生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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