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厂已下令20%的员工辞职。上个月他辞职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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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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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可协议解除,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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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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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