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家里有事,现请假两个月,从3月一号开始请假。公司说可以办停职留薪。公司是每月7号发上个月的工资,请问公司是否要发放完2月份的工资?还是要等5月份回来才能拿2月份的工资?还是2月8号到2月29号的工资要5月份回来拿?谢谢。

2018-10-28 06:0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停职是公司的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停职,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
    严格来说停职检查还不算处分,还属于检查阶段,怎么处分,是检查之后的事。
    停职是公司的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给你。
  •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
    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此合同需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后双方协商签订。职工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
    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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