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北京地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拿300%的加班费吗?谢谢。

2018-10-28 07: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工资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基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务院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
    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 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 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规规定。如果地方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定节假日
    (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国庆节3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
    六、周日,将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
    六、周日,则不补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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