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4个月了,因为伤感,想提出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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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也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此,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下列: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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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分娩一年内或终止与妊娠六个月内,法院及婚姻登记处不受理诉讼或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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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分娩一年内或终止与妊娠六个月内,法院及婚姻登记处不受理诉讼或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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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