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不能工作能否得到补偿

2020-07-22 05:1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提出辞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否则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因为变更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公司方面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补偿员工。
  • 用人单位在合同存续期间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以此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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