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今年3月14日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对方拒不承认我父亲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10-28 10:0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15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
    因此,如果死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并非劳务关系的情形下,你所描述的情形,我认为应当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向所在单位申请要求协助认定工伤,随后依法享受相关的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包括工伤保险
    导致此种情形下 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待遇,死亡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依法起诉单位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视同工伤的规定,如果职工在上班时间,并且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疾病死亡,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视同工伤办理,如果不是在岗位上死亡,即使在工作时间,也不能按照工伤,只能按疾病死亡,工伤按照工伤死亡的办法办理,疾病死亡,按照疾病死亡的办法办理。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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