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我有儿子,有女儿,想要女儿吗?我丈夫不给我怎么办?
离婚
2020-07-22 08:5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孩子的
抚养
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能起诉。+++争取抚养权,需要考虑儿子的年龄、你们是否丧失生育能力、与孩子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其他子女、是否有严重疾病等。
1、你的女儿跟随你生活更为有利,你
占有
优势;抚养费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2、财产一般均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龙岩律师
长汀县律师
连城县律师
上杭县律师
武平县律师
龙岩永定区律师
漳平市律师
新罗区律师
福州律师
厦门律师
莆田律师
泉州律师
漳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