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我有儿子,有女儿,想要女儿吗?我丈夫不给我怎么办?

离婚
2020-07-22 08:5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能起诉。+++争取抚养权,需要考虑儿子的年龄、你们是否丧失生育能力、与孩子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其他子女、是否有严重疾病等。

  • 1、你的女儿跟随你生活更为有利,你占有优势;抚养费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2、财产一般均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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