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无良老板拖欠工资有半年了,劳动局也帮不到,老板娘答应几次说把工资搞掂给我们的,可是她总找借口拖,可恶的是最后又说工资早出到林手上,(林是负责介绍我过去上班的人)让我响林追工资,说不关她酒吧事。说我们这行有行规,负责介绍人收酒吧的工资,再由负责介绍人发到我们手上,这个理由能行吗?再说老板也没有按所谓的行规第一次收工资是我们自己在收银台领的,而欠的这次是由老板娘在办公室发的,当时收工资的同事证明。老板娘她说钱给到林手上是她不想把工资发还我!现在我想到法院告他.。。我有电话录音,还有工资单,但是单上没有他酒吧的名称也没有盖章。。有同事愿意做证人,告他工资要得回吗?

2018-10-28 10:5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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