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单位有为他们的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我们单位没有,我们能个人购买生育保险吗?

2018-07-06 13:4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符合理赔规定的生育妇女可享受(享受条件:单位当月缴费成功后,次月员工就可享受)。  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每例500元);门诊流产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限额支付(500元以内);  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生育报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社保定点医院,刷医保卡,由计算机联网结算方式享受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结算个人承担金额,即可出院,社保报销金额,由医院和社保局定期结算。不再手工报帐。  只有男职工为无工作的配偶报销生育时,采用手工报销,可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均只一半。  须在小孩出生25天内提供如下资料:  
    1、结婚证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有照片和有钢印的那页,钢印最好清晰)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正式发票原件  
    4、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或者居委会出具配偶无工作单位(无业)证明  
    5、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出院小结(需医院加盖章)、门诊病历和产前检查发票(不少于250元,含B超、胎心护检查等)  
    7、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加盖章)  
    9、男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10、妇幼保建卡原件(有名字一页、出诊页、产检页)
  •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社保五险中的生育保险男职工也要买吗?虽然生育保险不用个人承担,但针对这个问题有疑问的不只是单位那边,很多男性参保人自己也纳闷。如果公司给男职工也买了生育保险,那我他能享受哪些待遇呢?生育保险和男性职工有什么关系呢?  
    1.为什么男职工也要交生育保险?  网友提问:我是男职工,且有两岁的孩子,还要交生育险吗?  市医保中心回复:  生育保险是政府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社会价值的认同。  实行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之间的生育保险费用。作为社会保险中的险种种之一,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为了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参保范围内的参保对象,应当自觉参保,不能自行选择。  生育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强制性、社会性、互助性等社会保险的普遍原则。其基金来源遵循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集合社会力量,在较大社会范围内筹集资金。因此,生育保险费的缴纳不能只是女职工或未生育的女职工的事,而是不论男女、不论年龄大小,都必须缴纳。  不过生育保险不需要个人缴纳,单位按照员工工资基数的
    0.8%缴纳,个人不交钱。
  • 生育保险待遇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在获得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3个月以上后可以申请的保险待遇,其具体包含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三个方面;生育津贴指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购买生育保险有什么好处?参保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下面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在获得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3个月以上后可以申请的保险待遇,其具体包含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三个方面。  
    1、产假  产假指职业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有薪假期,其宗旨在于维持、恢复和增进受保产妇的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个人生活的能力,并使婴儿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1919年《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第一次对生育津贴作出了通用性的国际规范,1952年在对该公约的修订中,明确这是一项属于与收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津贴不应低于原收入的2/3。2000年《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又提出,生育津贴应提高至妇女原先收入的全额。  生育津贴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各国在制定生育津贴标准时,一般都采取较优惠的政策。不少国家规定生育津贴相当于女性劳动者生育前原工资的100%,有些国家或地区规定不低于原工资的2/3。  
    3、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定期对孕妇进行体检,并提供从怀孕到分娩的一系列医疗服务,以了解孕妇身体健康状况和胎儿成长情况。  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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