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朋友是公司招聘的临时工,但在公司工作1年多了,请问我朋友可以带薪年休假吗?

2018-07-06 13:4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年假也是法定的,但是必须满一年才有。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息10天,满20年和20以上的休息15天,也就是半个月的时间。法定规定的哦,没有年休假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到新单位后,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
  • 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带薪休假的概念。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而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双休日)不适用带薪休假。
      第二,2月份过年的假期,其中2月18日至2月20日(除夕至大年初二)为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照常计算工资(不能克扣工资);剩余4天为休息日(双休日)调休的时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照常计算工资(不能克扣工资)。
      第三,一个月的工作日平均为
    21.75天。因此,日工资的计算为月工资除以/
    21.75。
      第四,请假,需要看是事假还是病假。若是事假,则用人单位可以有理由克扣当天的工资(或者折算年休假)。若是病假,则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时,只能克扣部分,不能全部克扣(具体标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可以折算年休假。

      因此,根据您的情况,若要计算2月份工资的。则最坏的打算就是2月份缺2天的工资,即月工资-2天的日工资;最好就是2月份整月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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