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的房子,如果父亲死了,但是地卡是爷爷的名字,孩子们有权继承吗?

2020-07-22 18: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
    (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 孙子对祖父的遗产是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的。
    遗产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孙子对祖父的遗产是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由于是夫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得一半、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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