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厂上班,因为有事去不了需要辞职,厂说 没提前辞职,不给工资。说 可以请假有空再来上班就有工资,然后我就请了一个月,但是一个月要到了,我还是没办法去上班,我没空,也不打算回去了。他说不回去工资就不给工资,请问他这样合理吗?我怎样要回工资?
-
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的报酬,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用工后给予劳动报酬。不给工资可以通过投诉或者劳动
仲裁来解决。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