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7月8日下午15时许,在建筑工地上工作期间,本人被10kv的高压电击倒,立即昏迷过去,当自己苏醒过来,感觉双手掌心剧烈疼痛,并发现双手手掌心多处被烧伤,同时感觉上下肢均无知觉,在同事的帮助下才可坐起。同事帮我将鞋子脱掉后,发现右脚脚底被高压电击穿,严重烧伤,形成了一个3cm*5cm大的伤口。事后,本人被送往钟山县凤翔镇人民医院救治与治疗,被确诊为:高压电电击烧伤.这个烧伤属于几度烧伤?能否进行伤残等级签定??

2018-10-29 10:1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等级确定,执行2006年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该标准是目前执行的最新有效标准。
    标准共分10级。
    主要是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等方面将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进行分级。每一个级别都有详细的器官或功能等等损害、障碍及依赖程度的划分标准及依据。
    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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