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的,做的工种很杂,说是做文员,但其实还监管着一个配件仓库,现在因为仓库不见了两万元的配件,所以公司要扣留我工资不给我发,但是现在还未查出配件遗失的原因,他们就不给我发上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2018-10-29 13:4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你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从你工资里扣款,但每月扣款不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款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劳动法》规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你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上交,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是无权扣你工资的。因此如果员工能够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则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如果不配合并且扣工资,你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是自己的权利得到救济。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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