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的同意,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通过遗嘱在生前安排死后的
遗产分配,不需要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达成一致。
自己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订立即可产生法律的效力,属于单方即可完成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
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