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出差期间,在出去吃饭,回来的路上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2018-10-29 16:2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工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国家安监总局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比照工伤其实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只是法律规定它可以作为工伤处理。职工发生下列与生产、工作有一定关系的意外伤亡,经查证属实,可以比照因工伤亡处理:①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残废或者亡,以及在因工出差期间,由于执行紧急任务而亡者;②因在工作中受伤而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③工人职员因为工作而负伤,医疗终结以后不论调到任何企业,旧伤复发或者因为旧伤复发造成残废或者亡;④因紧急任务加班加点至深夜,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工作地点睡眠,遭到意外事故而负伤或者亡,而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⑤革命军人在作战中负伤,或由于在战争的艰苦的环境中造成的严重疾病(有可靠的组织证明)转入企业工作后,因旧病伤复发造成残废或者亡;⑥在各种政治运动和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向敌对分子或各种错误现象进行斗争的职工,被坏人谋害负伤、致残或者亡;⑦因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而使病伤恶化或者造成残废、亡、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者;⑧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者;⑨职工参加本企业所组织的(不包括车间一级)各级体育活动比赛、劳卫制测验或者正式代表本企业参加上一级机关举办的各种体育运动比赛时负伤、残废或亡者;⑩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观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亡而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者。
    根据以上内容就可知道你提出的出差突发疾病死亡认定工伤的吗这个问题的答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视同工伤的规定,如果职工在上班时间,并且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疾病死亡,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视同工伤办理,如果不是在岗位上死亡,即使在工作时间,也不能按照工伤,只能按疾病死亡,工伤按照工伤死亡的办法办理,疾病死亡,按照疾病死亡的办法办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的不算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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