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来工作的。他们没有签合同。我能辞职吗?

2020-07-24 15:37: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般情况而言,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劳动者可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