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领取失业保险金已经2个月了,最近我朋友被征召去服兵役,我朋友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2018-07-06 14:5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领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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