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开始找到这个老板的时候他说的是1500的底薪加提成.每个月15号发工资。每个月都是追着他要工资才发,第一个月他说要压我半个月的工资,然后他又说没时间算发我两千,(他是自己开的淘宝店,我是去做的网络客服,我们发工资是以支付宝的形式打款)就这样做了三个月零十天,生意越来越,在6月3号他发了条信息来意思就是说我不去上班了,工资会在三天内打给我(他已经发了三个月的工资)等到第三天我问他什么时候发工资,他就不认账说发了三个月工资给我,我就说还有我多做的十天和压的半个月的工资。然后他就不承认。到现在他手机打不通,办公室他弟弟也说他不在,我只能联系到他弟弟了。这种情况我可以去他们厂里找他妈妈爸爸要工资吗

2018-10-30 07:0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