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其爷爷奶奶可否代为履行?

2018-10-30 07:3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
    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父母一般要支付抚养费到18周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您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孩子2周岁以下的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的判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到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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