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何时要求支付民事诉讼费用,起诉书送达前,起诉送达后,收到被告答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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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联系电话××× 被告×××(写法同上)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扼要写明时间、地点、当事人、案情经过、结果、主张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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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交纳诉讼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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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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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