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
2020-07-25 14:3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由于还处于哺乳期,一般有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则其抚养权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则法院会参考孩子自己的意愿。

  • 1、首先是协议,无论是起诉前的协议还是起诉后在诉讼过程当中的和解,或者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双方都可以自行约定抚养权,抚养费和探望权的问题。
    2、如果双方协议不成,那么法院会根据子女年龄情况,双方收入,性格特征,和孩子的关系紧密程度,以及必要情况下孩子的意见,双方住房情况等综合因素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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