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了30,000,利息2毛,现在无法偿还,怎么办?

2020-07-25 20:18: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
    如果超出此限度,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超出年利率的36%之外的部分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不还;
    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若借款利息过高,超过年利率的36%,那么债务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