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人是厨师(B)另一个工人是干活的师傅(A),因为吃饭的时候发生打架,(C)工人和厨师(B)是夫妻关系,两人一起和工人(A)发疯了打架行为,工人(A)把工人(B)的脚步烫伤,可能有把工人(C)的眼部和鼻子打伤(目前无法证实无法证实,派出所已经介入。)
请问,这件事情和老板之间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又和谁有工伤关系?老板又应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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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构成工伤,企业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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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基金支付)
标准:实报实销。
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基金支付
标准:统筹地区以内每人每天20元。统筹地区以外没人每天35元。住院天数以住院费票据上的时间为准。统筹地区的确定:只有经过社保局同意需到省外治疗才算统筹地区以外。
3、交通费(基金支付)
标准: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15元:火车、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条件:需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
4、食宿费(基金支付)
标准: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
条件: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用(基金支付)
标准:实报实销。
条件:需劳动局审批同意康复治疗并到社保局指定的康复机构治疗。
6、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基金支付)
条件:需劳动局认定并到社保局指定辅助器具安装机构安装。
7、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单位承担)
标准:原待遇不变条件: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多可延长至24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
8、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承担)
标准: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或经职工同意按本单位上一年度一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护理费。
条件:发生工伤后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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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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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