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自助烤肉超市招聘寒假工,我们去应聘,说好的每天40,辞职的时候结清。我们干了五天,觉得老板的姐姐说话太过了,楞没把我们当人看待,所以我们几个集体辞职,他们以没提前通知我们要辞职为名不给我们工资,经过了半个小时的争吵对方同意给我们150,还是那个理由给我们每天扣10块钱工钱,有个哥们提前三天说的辞职,也只拿到了每天30的工资,事后我很气愤,在网上曝光了他们的后厨照片,之后他们打电话威胁,要求我删帖并道歉,我删帖道歉后半个月的时间不知道谁在其他论坛写了相似的文章,我跟店主交涉过不是我发的,但店主以是我引起的还来找我麻烦,说要到我们学校找校长、班主任、我父母,还说实在不行打我一顿,这种事我该如何处理?

2018-10-30 15:3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一般来说劳动者提供了劳动,不管你干了几个月还是几天,只要是你有通过正常的流程去辞职的话,那就是可以拿到你每一天的工资的,如果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讨薪:
    1、申请支付令
    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即用工单位开具了电子或者书面工资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持有凭据直接到法院申请非诉讼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
    2、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到企业了解双方有没有和解的意愿,同时出具一份《处罚决定书》,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
    3、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把存在劳动关系证据以及相关情况的材料提交给仲裁庭,仲裁庭进行裁决,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
    4、法院起诉
    如果对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或者用工单位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必须先通过劳动仲裁,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

  •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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