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女人,想离婚,不想要男孩,男人没有父母,男人也不想要孩子?

离婚
2020-07-26 15:3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法律规定的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一审一般会判决不许离婚。你可以六个月后再起诉,这时一般会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2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以下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对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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