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2020-07-26 19:2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我国是这样规定的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这种批准、登记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才生效。
    二是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无需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形,他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买卖后的产权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物权变动的要求。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主要写明房屋的基本情况,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权利义务关系,比如交房的时间付款的日期。还有违约责任的承担需要注意的就是约定好违约责任,对于能够预见的风险和特殊情况都予以规定,这样以免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