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感情不合,一方提出
离婚
,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20-07-27 06:4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首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一方要离,另一方不同意,即离婚不能达成一致。要离婚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丽江律师
华坪县律师
宁蒗律师
永胜县律师
玉龙律师
古城区律师
昆明律师
曲靖律师
普洱律师
临沧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