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到公司入职4个月。签署了2个合同1份试用期合同,1份正式合同,然后公司说我们签署的是经销商合同,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之前几个月都有给我们发工资,没有买保险,还少发工资,拖欠工资怎么办呢?我们还等着钱过年呢?能帮帮我们吗?

2018-10-30 23:4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关于公司少发工资问题的解答:例如,公司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公司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你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超过六个月不够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劳动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工资后,公司仍然拖欠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三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按照拖欠工资数额的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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