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要求公司为我补缴社会保险是属于劳动争议还是行政争议啊?

2018-10-31 08:3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需载明的事项:
    (1)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上材料,申请人均应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时间。
    相关法律依据:
  • 社保的缴纳比例为: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4%;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1%;
    4、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5、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以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
    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

  • 一、哪些对象再就业后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 如果 您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被服务型企业录用,且与企业签订了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将获得由政府支付的为期三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二) 如果 您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被所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将获得政府支付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被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如果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本人过错等原因,而与您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您可向市或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您所在的企业应继续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直至补贴期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性属个人承担的部份,由所在企业代扣代缴或由个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同时您也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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