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辞职了,新的单位答应我代缴保险,单位交一部分我交一部分,还我自己全额交付呢

2018-10-31 09:0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半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企业代缴社会保险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为了使企业及个人在时间和人力的节省,山东省青年就业指导中心推出了社保服务项目,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 全额交金就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总额100%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一金的。
      然后根据各险种的缴费比例来计算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其中缴费比例是固定的,而缴费的金额就是根据缴费基数(即全额工资)来做为标准,计算出各自的缴费明细。
      为了避免出现工资过高的人交金过高,工资过低的人交金过低,社保部门根据上年度当地参保人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最高基数,平均工资的60%为最低基数。
      一般大部分人工资在最高和最低之间,以自己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但是如果工资超过最高缴费基数,也只按最高基数交金。如果工资低于最低基数,也要按最低基数交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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