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俩感情不合,结婚七年一直大吵大闹,想离婚,我有一个闺女六岁,孩子三岁,该怎么分?

离婚
2020-07-27 19:5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你好,不满2岁一般跟随女方。2岁以上会考虑孩子健康成长环境条件等。
  • 你好。去法院起诉的话,两岁到十岁之间的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来决定的,选择更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