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对方的感情是破格的,想离婚,有比我大三个月的男孩,离婚的孩子是谁?

离婚
2020-07-27 20:24: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如果孩子小于两岁,一般就是抚养权归属于母亲,大于两岁的话就要看抚养权归属于父亲还是母亲对孩子比较有利。大于8岁的,就要参考孩子的意愿。当然,也是可以父母进行协商由谁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