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工,因在临河市建修修真商贸城过街楼工程项目,托欠我等你五人薪水二年多,是不是能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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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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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包工头雇佣,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包工头应当按照约定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工资。因此,农民工应当向包工头索要工资。如果包工头拒发工资的,农民工还可以要求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垫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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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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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