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从发生到开庭审理需要多长时间?审判结果出来多久,判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20-07-27 21:5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的追诉时效,是指刑罚对犯罪追诉的有效期,刑罚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将追诉时效期限分为四种: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因此如果在没有超过刑法追诉时效的情况下,可能会因为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而被依法判刑。
  • 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有需要延长的情况出现时,可以延长三个月。
    虽然对于刑事案件开庭的时间我们并不能明确确定,但该时间也必须限定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法院从受理到宣判的时间范围内。

  •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如果出现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可以延期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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