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闺女刚刚出生就给了自身的亲哥哥,那时候出生证明全是用的哥哥嫂子的姓名,因此户籍也上在哥哥嫂子那,小孩如今两岁了,我后悔了,要想回自身的小孩,应该怎么办?小孩就是我的亲生骨肉,但出生证明,户籍全是大嫂的姓名,根据什么方法我才可以要回自己的小孩,dna鉴定行吗?

2020-07-27 22:1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的名字和户口本的名字一样,
    给孩子申报户籍,就需奥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你好,建议咨询户籍部门
  • 建议是咨询下户籍部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