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骑自行车下班的路上,两条狗吵架,撞到本人,摔倒住院,结果不是工作上的事故,我从心底感谢你

2020-07-28 04:1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场所内,
    (一)因工作受伤的;
    (二)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的;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因此夹伤只要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可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工伤。如果是工作岗位上或者因工作原因滑倒的可以视具体情况认定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