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前付过房子的首付款吗?

2020-07-28 07:0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并支付了首付,且在房屋产仅证上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一部分就是该方的婚前财产,此后,该部分在婚后增值的,也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当然,前提是该方须提供首付确实属于婚前行为的证据
    其次,所谓的“婚后自己还贷”,其实就是该方利用工资或公积金还贷,而婚后的该方的工资和公积金应该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方所有的还贷,均属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也就是说,该房产除首付的部分(包括首付部分的增值)外,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该部分婚后的增值),应该界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该夫妻离婚,房屋的产权依然归产权方所有,但婚后该房屋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该为夫妻共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中的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您好,一般离婚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一起共同出资的,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是用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不是用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则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