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给我钱,有转账记录,有电话录音,但没有书面借款。 到法院告诉他,可以作为证据吗?

2020-07-28 07:5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有借条并且借款人签字,如果对方申请司法鉴定,法院应当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也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 还是需要想办法争取到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可以找对方协商,要求补张借条。
  • 可以拿只手机找对方录音,只要对方承认有借款就可以做证据,没证据最好不要贸然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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