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开车出门路过减速带时前边一辆电动车也正好刹车,右倒车镜刮到他的腰部,他要求去医院检查,我们当场就带他去医院检查,拍了片子,做的CT,又做的磁共振,全都没事,他最后说的不能上班了又要去了1100块钱,临走的时候他又把我们的医保卡骗去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做完各项检查后,结果都是没事,但是他一直说腰疼,还说要不给他钱就住院,住院费还有护理费误工费全我们出,请问如果他再打来电话说还是腰疼我们怎么办?如果他要求我们再拿钱才给我们医疗卡我们怎么办?

2018-10-31 13:0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索赔中误工费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