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2011年8月13号骑两轮轻便(踏板)摩托车与两轮普通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后座的人重伤,花了10万,我为重伤,住院27天,花了3万,交警认定书我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对方没有强保。我骑的我亲戚的踏板摩托车,有强制保险,但我没有驾驶证,我于2012年6月7日鉴定的,左眼视神经损伤评残为8级,左小腿骨折评为10级,后期取钢板手术费为5000元左右,恢复为20天左右,鉴定费1100元,我在单位上班,月工资2600元,小孩才4岁,父母不到60岁,现在起诉,法院判决,怎样赔偿,能赔多少?是不是把对方给我赔的强保122000元减掉,再按责任比例赔偿?我赔对方的用强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