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西,下放回城一直未安排工作,去年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保,今年一月起领取社保金。现病故,现丧葬费、抚恤费有何规定

2018-10-31 14:3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丧葬费领取:
    1、经办人
    以单位名义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或本人在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个人名义退休或个人参保在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办理。
    2、参保缴费期间死亡
    若在此期间去世,按照去世时的在职死亡政策规定来办理。
    3、需要材料:
    1
    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
    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3
    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四份街道办事处盖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4
    步骤:
    ①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拨付手续。
    ②核实拨付单内容准确无误后,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签收拨付单,并留下联系电话。
    5
    注意事项:
    ①若退休人员在去世后,未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养老待遇终止并存在养老金退发信息的,需带现金缴纳多发养老金后才能办理拨付手续。现金缴费应注意每天四点以后、每月24日-26日不收费。(各区情况可能不同)
    ②若死者存在医疗保险报账未报完的,需要等待报账完结后再继续办理拨付手续。
    ③办理完拨付手续后,若医保卡上有余留金额,可至医保局办理退费手续。
    6
    养老待遇丧葬补助费与一次性抚恤金拨付标准
    ①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去世之后有殡葬费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因各地政策不同(以威海市为例):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享受丧葬补助费为每人1000元以及一次性救济费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其妻子(或者丈夫)没有固定收入,符合列为供养遗属的条件,其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养老保险丧葬费受理范围和条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保险丧葬费提交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养老保险丧葬费办理程序: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支付养老待遇凭证》将第三联给申请
  • 领取丧葬费期限为1年。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受理范围和条件:  依法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提交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支付养老待遇凭证》将第三联给申请人。  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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