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以前是在昆山工作的,去年国庆离的职,先3月在南京找到工作,请问还能转社保,医保,公积金吗,请问转这些东西需要什么手续呢?

2018-10-31 15:3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能转移。社会保障转移过程如下:

    1.领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上的地址输入地方税务局。 (如果委托他人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受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到地方税务局完成工作,领取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证。
    (如果委托他人代理人,您必须携带受托人和受托人的原始身份证)



    3.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后转交社保局转交。



    4.社会保险机构收到接受信后,还会审查您当地的社会保障支付状况。
    如果没有付款,资金将转移到您新单位的社保机构,并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换”。信息表格终止您原来工作地点的社会安全关系。这些一般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拓展资料

    社保包括:

    社会保障包括养老金,医疗保健,生育,工伤和失业。

    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您可以每月领取15年或以上的退休金。

    医疗:住院费用可以报销,收费很高。

    生育力:只要你有一个孩子,你可以享受连续支付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部分费用。
    工伤:在工作时间内,您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工伤事故报销;

    失业:单位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领取失业保险福利。具体时长取决于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工伤保险必须分级,伤残等级不同,工伤保险索赔也不相同。住院可以报销伤病。
  • 医疗保险转移办理办法如下: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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