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产假药销售假药罪,生产金额16.5万,销售金额3300,如何判决?

刑事辩护
2020-07-28 21:0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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