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年1月份在中山市住院,但是社保是在深圳,知道是可以报销的,但是期间因为找不到发票,社保又只交到今年3月份,4月份离职,一直到现在8月份还未续交,发票找到了,请问这样可以报销吗?谢谢!!!!

2018-10-31 18:0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到外地住院后的社保能报销。  申请办理异地社保报销的程序和材料:  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另外,还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
    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