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南京市退休员工工资增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0-07-29 01: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你好,对于职工退休的福利待遇问题,这个没有统一的规定,建议直接咨询单位,协商解决。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退休后,劳动者可以享受法定的退休金,作为生活的经济来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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