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自贡富顺县人,我父亲因得癌症在成都治疗,总共花费了9万多,他购买的是新农合保险,治疗期间用了治疗癌症的常用药如:康艾、鸦胆子、复方红豆杉胶囊、消癌平、胎盘多肽素等药品,但现在拿回富顺县报销他们说报销不了是怎么回事呢

保险赔偿
2018-10-31 19:4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销如下:
    1、养老: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
    2、失业:离职后,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1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高可领三年。
    3、生育:从怀孕起至小孩儿出生,检查费、住院费等基本全额报销。(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单据)
    4、工伤:鉴定为工伤的,基本全额报销。
    5、医疗:祝愿可报销,有免报销额度。另外,每月按缴费基数的3%存入个人医疗卡。
    6、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利率。
  • 新农合的报销流程及条件:
      医疗费用实行现场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收费时进行减免,医院按月对减免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门诊医药费用报销仅限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以报销。住院县内不实行转诊制度,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转诊制度。
      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况:
      
    (1)住院陪护费,脏器移植,《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购药品费用,救护车及其它交通费。
      
    (2)打架斗殴、酗酒受伤、吸毒、戒毒、自杀、性病治疗、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残疾辅助器具,整容矫形、镶牙、配镜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婚检、计划生育手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非病情需要不经批准或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核磁共振等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自费检查项目。
      
    (7)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不予以报销的。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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