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协议离婚在公证处进行的话,有法律保护吗?

离婚
2020-07-29 04:0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中,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第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第二,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第三,配偶一方的死亡证明(由医院、公安机关以及法院等有权机构出具); 第四,婚姻登记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应该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在面对当事人申请事实婚姻公证的,应先要求中请人办理结婚证,否则不得出具公证。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申请未婚公证的,如果当事人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公证机构可证明其未曾登记结婚。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核实无误的,准予离婚。
  • 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