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我不知道,我不需要付那地方的工资来起诉他?

2020-07-29 05: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经过协商,调解,仲裁都无法到达讨薪的目的的时候,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讨薪属于民事纠纷,要经过仲裁之后才可以提起诉讼的。
  • 就讨薪进行起诉,需要提供关于工资的相应证据,包括工资条等,最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追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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